关于规范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通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点击次数:193

  全市有关单位及经营者:

  为做好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物资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消费者提供定价合理的商品服务。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二、依法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禁止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防控物资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请有关单位及经营者应切实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价格自律,维护我市日常民生食品、医药用品、防蚊灭蚊用品及消杀用品等重点商品物资价格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相关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保存好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素材来源:价监竞争科

  肇庆市场监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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